近日,在媒体上看到了有关家乐福进行价格欺诈的新闻,商家那“高明”的欺诈伎俩让俺算是开了一回眼界,长了一些见识。
伎俩一:拆细
原来只知道股票可以“拆细”,经过拆细,原来的一股可以变成十股。如今,这一技术已经被商家巧妙地借鉴和运用。一(大)盒某商品拆分成两(小)盒,价格依然是广告牌上的每盒XX元。
伎俩二:“双轨制”
“双轨制”是计划经济的产物,是咱们中国的一大特色。如今,这一“经验”已经被老外学习并熟练运用。相同包装的同一种商品挂2个不同的价格标牌。价格低的数字用特大号字以便吸引顾客的眼球,而价格高的数字字体小得让人看不清。结账时一律以价格高的为准。
伎俩三:混淆视线
某商品的价格为138元,可商品标牌上偏要来一下艺术处理,把它“写”成138.0元。如果你以为该商品的价格是13.80元的话,不是说明你视力有问题,就是说明你对商品价格的判断有问题,而这正是商家所期望的。
伎俩四:虚构价格
商品标牌上的价格是A,而电脑结算时的价格却是C。让我们这些P民不得不为商家那徘徊于牛A与牛C之间的行为而折服。
……
相信商家的欺诈伎俩还有很多,这里也不可能一一列出,为了防止被骗,消费者购物时非得多几个“心眼”才行。
唯利是图是资本家的本性,就像狗总要吃屎一样。狗吃屎被主人看见了要挨打,所以,这回家乐福搞欺诈免不了要挨骂。然而,当得知家乐福的欺诈行为换来的只是区区的50万元的罚款,挨骂的就不只是家乐福了。
小时候常常听说的一句话是:对敌人的仁慈,就是对人民的犯罪。如今,对违法的仁慈,是否就是对守法的犯罪呢?
是否国人不相信的东西已经太多了,就不在乎再多几个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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