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阵子下大雨时发现,后面露台顶上一落水管处有点渗水,虽不太严重,但总觉得是个隐患。趁着天好,昨天中午小睡之后便去御园物业处报修。刚拉开物业处的玻璃大门,就看见里面有好几个人,似乎在跟物业争吵什么。坐下来细细听了一会儿才明白了原委。
原来,那几个人是跟我同一单元的邻居,买的是底楼的房子,准备近日开始装修。上午九点半就前来物业处缴费拿钥匙,谁知发现所缴的费用中有一笔装修期间的“电梯使用费”。虽然只有300元,可他们认为不该缴,因为自己买的底楼房子,装修期间搬运材料根本就不可能使用电梯。物业处的收费员无权豁免,遂电话向领导汇报,而领导则称“照章办事”。于是,为了这300元的“电梯使用费”,双方僵持了近四个小时,还是没有能够解决问题。已是临近下午一点半了,大家还朆吃上午饭。
这里暂且不论收取“电梯使用费”属不属于巧立名目,但是,不问青红皂白地让不使用电梯的业主缴“电梯使用费”,显然是不合理的。然而,这一不合理的收费居然能够通过物价管理部门的审核,人们不禁要问,这物价管理部门究竟是干什么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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