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今天下发的下学期《工作意见》中,提出了“增加教师办公纪律的巡查制度,提高教师办公质量”的意见。目前中小学教师的办公纪律是否真的存在普遍性的突出问题,以及如何界定教师的办公质量暂且不论,笔者以为,在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的情况下,假如再由此派生出对教师办公的“n不准”或“n禁止”等规章制度出来,效果未必见好。
我们知道,教师从事的是以个体为主的脑力劳动,应有比较充分的自由和自主的空间。对脑力劳动的管理,既不能采用计时制,也不能采用计件制,工作的好坏主要观效果,看成果。因此,从实际的管理效果来看,对教师的工作,与其说是“管”,还不如说是“理”。
实践表明,在很多情况下,对教师的管理如果仅凭借权力来推行,效果可能适得其反。而依靠领导的影响力,特别是人格魅力来实行“情感管理”,通过以礼相待,以理服人,以情感人来实现领导与教师的有效沟通,才能较好地达成管理上的共识,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才有可能成为教师的自觉行为。因此,我们的管理者在注重管理制度完善的同时,更要重视管理艺术的提升与创新,相信在“堵”与“疏”的运用上我们的管理者应该比古人更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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